Cornell University Cornell Law School

论坛摘要:法律与文化复杂性

October 26, 2011 - 8: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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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线180团队 (Meridian 180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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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田亨 (Toru Yamada)

 

由北海道大学教授长谷川晃担任主席,子午线180于6月举办了题为“法律与文化复杂性”的学术论坛。来自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的法律专家们济济一堂,进行了一次跨越太平洋学术圈的思想交流。用康奈尔大学万安黎教授的话说,论坛使子午线180(即国际日期变更线)两边的法律学者们得以讨论怎样在“共享同一种法学、政治及文化理论语言”的同时,却又“从完全不同的出发点使用这些语言。这些出发点向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而就连我们自己基本上都没有意识到。因此,我们的讨论便会引致截然不同的知识去向。”例如,尽管不同参与者共享着一些概念语汇,如文化、道德、价值观、技术性和法律形式,但对他们来说,这些术语所代表的多种意义表明在一定的程度上语言会因不同的学术文化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重塑,或根据不同的法律应用形式而变,也可能被不同的概念性分类方式所重新组织。因此,尽管这些共有的术语允许与会者们跨越到新的学术环境中去,但这样的术语也变成了概念混乱的源头--这促使讨论者们进行富有成果的比较分析,在跨越不同知识和文化背景的互动中,法律分析中那些“显而易见”的认识成为了被质疑的对象。

 

在长谷川晃教授开篇讨论“文化性与法律价值取向”的一文中,他强调了法律实践的规范之维以及“实质性观点”在避免“法律制度的自我孤立”中的重要作用。他讨论了文化(其中包括价值和道德)和法律相互交织的复杂性,并指出用形式主义的方式了解法律可能会阻碍对“文化复杂性”及作为法律实践基础的各种规范的正确认识。从这个视角出发,他对万安黎教授在法律技术性问题上的观点予以了批评,认为该观点“未能完全成功地揭示法律与文化之间非常微妙的关系”,并且缺少了反映法律“规范性基础”的“某种实质性价值。”

 

杜克大学的拉尔夫∙麦克尔教授对长谷川晃教授的评论进行了回应,他从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关于实质性论据“避免法律制度的自我隔离(法律概念天堂)”的观点出发,对法律和文化复杂性阐述了自己的认识。与长谷川晃教授对法律论辩的形式化的怀疑不同,卢曼认为这些法律的技术性问题是“出于既要做出决定,又要避免完全浸入到事实的复杂性中去的必要。” 麦克尔教授指出,万安黎教授的法律技术性观点并没有否认文化的复杂性,而是对文化复杂性问题的一种回应。换句话说,尽管长谷川晃教授和万安黎教授共享着同一种学术语言(例如,对术语”formality”的使用),由于在技术含义和使用这些术语倾向上的不同,他们的论点却朝不同的方向展开。在此之后,於兴中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指出,长谷川晃教授的论文提出“法律和文化是两个不同的开放系统”,而且两者的联系是复杂多变,而不是静止不动的。

 

万安黎教授随后表示,她与长谷川晃教授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是共同的,但出发点和落脚点却很不一样。因此,一些长谷川晃教授认为需要明确解答的问题,在她看来却是不言而喻的。从这个角度看,她并没有忽略以适当的方式思考法律和文化之间的关系,而是把它当作了一种讨论法律技术性时无需明言的基础。这是由于学者们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万安黎教授接着说,作为在美国当代法学院里的现实主义者,“我们把一些事情当作是给定的1)法律学说和方法是政治利益的工具2)法律学说和实践既是由社会、政治、文化、规范及经济等力量构成的,也是构成这些力量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 万安黎教授的主要假设是,长谷川晃教授所关心的问题乃是被她的读者所广泛接受的,所以她却并未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到这一点。相反,她探讨了“在当下,关于法律我们还可以再多说些什么。”就此,她尝试分析了美国法学院的学者们经常忽略的方面,即法律知识的技术性问题。

 

子午线180的六月论坛印证了跨越不同学术环境进行比较分析存在的挑战。虽然共享同样的术语,但却以不同的方式应用并解读它们,与会者们也因此受到了仔细沟通以及对之前未阐明的问题需要厘清所带来的双重挑战。

 

* 阅读长谷川晃教授文章,请参见: http://www.juris.hokudai.ac.jp/~hasegawa/HowCanLawHoldHope.pdf.